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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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常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常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常政发〔2009〕16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市委、市政府于2005年成立了常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鉴于目前的人员变动情况,现决定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伟成  市长
  副组长:朱晓敏  副市长
      赵忠齐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孙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伟南  武进区区长
      杨平平  新北区区长
      史志军  天宁区区长
      金建勇  钟楼区区长
      杜吉宾  戚墅堰区区长
      赵建军  市发改委主任
      蒋自平  市经贸委主任
      张 跃  市科技局局长
      黄广余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志洪  市财政局局长
      吴晓东  市建设局局长
      刘文荣  市交通局局长
      吴惠盐  市水利局局长
      赵唯强  市文广新局局长
      朱兆丽  市规划局局长
      周 斌  市环保局局长
      徐建伟  市国土局局长
      杨伟红  市地震局局长
      林 敏  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吴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建军、徐建伟、朱兆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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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卫办妇社发〔2008〕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年1月,卫生部第3号公告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为做好《公告》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结合《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当前卫生工作重点,我部制定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
2008年1月,卫生部第3号公告向社会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在此基础上,我部组织专家编写、出版了针对卫生专业人员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释义》和针对城乡居民的《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读本》(以下简称《健康66条》);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健康素养,和谐中国”为主题的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简称“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并于5月12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启动仪式。

为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结合《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当前卫生工作重点,制定《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8-2010年)》。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卫生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省、市(地)、县三级网络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0%、60%;

(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专业人员培训率达到80%;

(三)建立公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价体系;

(四)《健康66条》传播活动覆盖率以县为单位达到60%。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建立健全全国范围的“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工作网络由组织领导、技术指导、多部门合作等系统组成。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系统

卫生部主要依托“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全国相约健康社区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2.建立健全技术指导系统

技术指导系统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组成。县级以上(含县级)均要设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的技术指导、监测和效果评价。

3.建立健全多部门合作系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全国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平台和品牌,共同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

(二)加强能力建设。

在建立健全工作网络的同时,加强对网络专业人员的分级培训。培训内容:对于从事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的人员,主要培训社会动员、计划设计、组织协调、传播与教育、监测与评价、《健康66条》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多部门合作的人员,主要培训《健康66条》。通过层层培训,提高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能力。

(三)传播健康66条。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小册子、宣传画、巡讲等传播手段,普及《健康66条》,逐步提高公民健康素养水平。2008年重点开展全国农民健康知识竞赛和健康素养巡讲师资培训活动。

(四)定期开展监测。

结合每年的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监测项目,建立健康素养监测网络及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监测,动态掌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水平。

(五)注重典型引导。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树立一批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典型县(市、区),通过典型引导,带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全面展开。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提高公民健康素养水平作为关系民生、社会和谐的大事来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案,保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经费纳入卫生部门年度预算,确保“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顺利实施。

(三)利用项目,促进发展。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项目,组织开展一些社会影响较大、群众乐意参与的活动,推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面发展。

(四)督导评估,表彰先进。

结合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项目和《规划纲要》要求,卫生部适时组织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督导评估并通报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工作情况定期组织督导考核。

关于废止《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决定
政府令〔2005〕第7号

经2005年5月27日省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废止《河北省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工业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现予公布。



省长



二○○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