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不能通过法律的选择创设处罚权/赵 龙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2 19:26:02   浏览:939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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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8年6月,某药业公司与王某签订承包合同,将药业公司原药二部承包给王某,用于生产甲苯磺酰氯等剧毒危险化学产品,并约定:在承包期间,王某在进货、销售、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通行证、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均可以药业公司名义进行。至2011年1月22日,共生产甲苯磺酰氯3314.8吨,销售收入为2969万余元。因药业公司一直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对药业公司作出责令停产,没收违法所得2969万余元,并处罚款2969万余元的行政处罚。药业公司不服,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政府复议维持了该行政处罚,遂提起行政诉讼。

【分歧】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简称安监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是否具有行政处罚权,在审理过程中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县安监部门具有行政处罚权;另一种意见认为,在不同的生产领域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主体是国务院安监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安监部门。对于行政处罚的主体,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由此,行政处罚的主体应该为国务院安监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安监部门,县安监部门不具有行政处罚权。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具体分析如下:

行政领域涉及的法律规范层级和门类较多,像本案所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领域,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构成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体系。其中,安全生产法是法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是部门规章,此外还存在其他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如何识别法律依据,解决法律规范冲突,对行政审判具有重要意义。当调整同一对象的不同法律规范因规定不同而发生冲突时,应当按照立法法规定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以及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等法律适用规则,判断和选择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九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决定行政处罚。由此,安全生产法对于行政处罚主体的规定是县级以上安监部门。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监部门负责除国务院安监部门管理之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由此,行政处罚的主体仅限于国务院安监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监部门,而不包括市、县安监部门。可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主体,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不一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主体限定为国务院安监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监部门,是否缩小了上位法的行政主体或其职权范围?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法律条款特别强调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属于立法授权条款,其授权目的是对特别事项作出特别调整,这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领域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因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三条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主体限定为国务院安监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监部门,不属于缩小行政主体或其职权范围的情形,没有违反上位法的规定,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属于行政法规,符合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

上位法与下位法发生冲突,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体现的是法律效力的优先性原则。当上位法与下位法不存在冲突的情形下,应该优先适用规定更加具体、更加详细的下位法。因此,在危险化学品生产领域,在上位法安全生产法对于行政处罚的主体规定比较原则的情况下,应该适用规定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参照适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具体到本案,县安监部门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情形下,排除适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选择适用规定较为原则的安全生产法,创设行政处罚权对医药公司进行处罚,超越了法定职权,应予撤销。

(作者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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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九批)的通知

交通部


交通部文件

交公路发[2003]98号


关于发布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九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

  为适应道路客运市场需要,加快道路客运运力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推进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根据《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002] 590号)的规定,现发布《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第九批,《评定表》有关说明见附件),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关于《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三年四月一日





附件:

          关于《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

一、车辆各项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均需符合等级评定表中的要求,只要有一项低于相应类型及等级的标准限值,在核发《道路运输证》时就不能核定为该类型及等级。

二、评定表中各车型的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等均以新出厂的车辆为依据,所有内容均经过现场核查或实测。对于在用营运客车,还应根据车辆的实际技术状况进行等级评定。

三、对已评定类型及等级的客车如因改装(改造),引起表中所列技术参数及服务装备变化的,需重新核定等级。

四、评定表中划“一”的为该等级车型该技术参数或服务装备不要求。




注:附表较大,请另存本机打开



附件:

附表一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附表二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http://www.moc.gov.cn/05zhengwu/daoluys/P020050714534926568240.doc


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 家 车 型技术参数 沈飞龙巴 上海驶抵达 上海驶抵达 扬州江淮宏运 扬州江淮宏运
SFQ6120DW SLK6124EW SLK6124FW HFC6120HW1 HFC6120HW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26+1+1(平铺)30+1+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28+1+1(平铺)32+1+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额定功率 kw ≥ 221 235 221 225 228
比功率 kw/t ≥ 12 14 12 12 14
最高车速 km/h ≥ 110 120 110 110 12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2 75 75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 前、中
悬架类型 C 全气囊 C C 全气囊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装置 ─ ─ 装置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装置 ─ ─ 装置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铺位排列型式 1+1+1 1+1+1 1+1+1 1+1+1 1+1+1
卧铺全长 mm ≥ 1900 (含坐垫长) 1900 (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卧铺宽度 mm ≥ 500 500 500 500 500
铺纵向间距 mm ≥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铺横向间距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上铺空间高度 mm ≥ 830 830 830 830 830
铺间高度 mm ≥ 800 800 800 800 800
护拦高度 mm ≥ 150 150 150 150 150
半躺式坐垫长 mm ≥ 1100 1100 1100 1100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 ─ 装置(后置) ─ ─ 装置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7 0.20 0.17 0.17 0.20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




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 家 车 型技术参数 扬州亚星 扬州亚星 扬州亚星 盐城中威 苏州金龙
JS6111WC89HD2 JS6111WHD3 JS6111WC81H YCK6121HGW4 KLQ6120QW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26+1+1(平铺)30+1(半躺) 26+1+1(平铺)30+1(半躺) 26+1+1(平铺)30+1(半躺) 28+1+1(平铺)32+1+1(半躺) 28+1+1(平铺)32+1+1(半躺)
额定功率 kw ≥ 199 213 221 199 266
比功率 kw/t ≥ 12 12 12 12 14
最高车速 km/h ≥ 110 110 110 110 12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5 75 75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 前 前 前 前
悬架类型 C C C C 全气囊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 ─ ─ 装置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 ─ ─ 装置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铺位排列型式 1+1+1 1+1+1 1+1+1 1+1+1 1+1+1
卧铺全长 mm ≥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卧铺宽度 mm ≥ 500 500 500 500 500
铺纵向间距 mm ≥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铺横向间距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上铺空间高度 mm ≥ 830 830 830 830 830
铺间高度 mm ≥ 800 800 800 800 800
护拦高度 mm ≥ 150 150 150 150 150
半躺式坐垫长 mm ≥ 1100 1100 1100 1100 1100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 ─ ─ ─ ─ 装置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5 0.17 0.15 0.17 0.20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




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 家 车 型技术参数 厦门金龙 厦门金龙 厦门金龙 厦门金旅 厦门金旅
XMQ6122JWP XMQ6122JSWP XMQ6122JJP XML6120E2AW XML6120E5AW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28+1(平铺)32+1(半躺) 26+1(平铺)30+1(半躺) 24+1+1(半躺) 28(26)+1(平铺)32(30)+1(半躺) 28(26)+1(平铺)32(30)+1(半躺)
额定功率 kw ≥ 213 213 213 191 199
比功率 kw/t ≥ 12 12 12 12 12
最高车速 km/h ≥ 110 110 110 110 11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5 75 75 75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 前、中 前 前(中) 前(中)
悬架类型 C C C C C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 ─ ─ ─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 ─ ─ ─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铺位排列型式 1+1+1 1+1+1 1+1+1 1+1+1 1+1+1
卧铺全长 mm ≥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卧铺宽度 mm ≥ 500 500 500 500 500
铺纵向间距 mm ≥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铺横向间距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上铺空间高度 mm ≥ 830 830 830 830 830
铺间高度 mm ≥ 800 800 800 800 800
护拦高度 mm ≥ 150 150 150 150 150
半躺式坐垫长 mm ≥ 1100 1100 1100 1100 1100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 ─ ─ ─ ─ ─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7 0.17 0.17 0.17 0.17
特殊结构说明 集贸客车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




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 家 车 型技术参数 厦门金旅 厦门金旅 厦门金旅 安徽安凯 安徽安凯
XML6120E3AHW XML6120E6AW XML6120E1AW HFF6120WK47 HFF6121WK47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28(26)+1(平铺)32(30)+1(半躺) 28(26)+1(平铺)32(30)+1(半躺) 26+1(平铺)28+1(半躺) 28+1+1(平铺)32+1+1(半躺) 28+1+1(平铺)32+1+1(半躺)
额定功率 kw ≥ 235 266 221 221 221
比功率 kw/t ≥ 14 14 14 12 14
最高车速 km/h ≥ 120 120 120 110 12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2 72 72 75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中) 前 前、中 前、中
悬架类型 全气囊 全气囊 全气囊 C 全气囊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装置 装置 装置 ─ 装置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装置 装置 装置 ─ 装置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铺位排列型式 1+1+1 1+1+1 1+1+1 1+1+1 1+1+1
卧铺全长 mm ≥ 1900 (含坐垫长) 1900 (含坐垫长) 1900 (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 (含坐垫长)
卧铺宽度 mm ≥ 500 500 500 500 500
铺纵向间距 mm ≥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铺横向间距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上铺空间高度 mm ≥ 830 830 830 830 830
铺间高度 mm ≥ 800 800 800 800 800
护拦高度 mm ≥ 150 150 150 150 150
半躺式坐垫长 mm ≥ 1100 1100 1100 1100 1100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 装置 装置 装置(后置) ─ 装置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20 0.20 0.20 0.17 0.20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




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 家 车 型技术参数 安徽安凯 合肥客车 萍客安源 金华北方 金华北方
HFF6120WK53 HK6112AW PK6125HW JNP6127W-1 JNP6127W-2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三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26+1+1(平铺)32+1+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28+1+1(平铺)32+1+1(半躺) 36+1+1(半躺) 36+1+1(半躺)
额定功率 kw ≥ 228 221 209 228 228
比功率 kw/t ≥ 14 14 12 14 15
最高车速 km/h ≥ 120 120 110 120 125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2 72 75 72 68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 前 前、中 前、中
悬架类型 全气囊 全气囊 C 全气囊 全气囊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装置 装置 ─ 装置 装置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装置 装置 ─ 装置 装置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铺位排列型式 1+1+1 1+1+1 1+1+1 1+1+1 1+1+1
卧铺全长 mm ≥ 1900 (含坐垫长) 1900 (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 (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卧铺宽度 mm ≥ 500 500 500 500 500
铺纵向间距 mm ≥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500 1500
铺横向间距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上铺空间高度 mm ≥ 830 830 830 830 830
铺间高度 mm ≥ 800 800 800 800 800
护拦高度 mm ≥ 150 150 150 150 150
半躺式坐垫长 mm ≥ 1100 1100 1100 1100 1100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 装置 装置 ─ 装置 装置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20 0.20 0.17 0.20 0.24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




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 家 车 型技术参数 桂林大宇 桂林大宇 桂林大宇 桂林大宇 广州五十铃
GDW6110HW1 GDW6110HW3 GDW6110HW5 GDW6110HW7 GLK6121DW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26+1+1(平铺)30+1+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28+1(平铺)32+1(半躺)
额定功率 kw ≥ 177 179 180 199 257
比功率 kw/t ≥ 12 12 12 12 14
最高车速 km/h ≥ 110 110 110 110 12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5 75 75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 前 前 前 前
悬架类型 C C C C 全气囊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 ─ ─ 装置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 ─ ─ 装置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铺位排列形式  ≥ 1+1+1 1+1+1 1+1+1 1+1+1 1+1+1
卧铺全长 mm ≥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 (含坐垫长)
卧铺宽度 mm ≥ 500 500 500 500 500
铺纵向间距 mm ≥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铺横向间距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上铺空间高度 mm ≥ 830 830 830 830 830
铺间高度 mm ≥ 800 800 800 800 800
护拦高度 mm ≥ 150 150 150 150 150
半躺式坐垫长 mm ≥ 1100 1100 1100 1100 1100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 ─ ─ ─ ─ 装置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7 0.17 0.17 0.17 0.20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




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 家 车 型技术参数 佛山飞驰 佛山飞驰 佛山飞驰 珠海广通 珠海广通
FSQ6123HKW2 FSQ6123HKW1 FSQ6120HUW1 GTQ6121WG1 GTQ6121WG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26+1+1(平铺)30+1+1(半躺) 28+1+1(平铺)32+1+1(半躺) 28+1+1(平铺)32+1+1(半躺) 28+1+1(平铺)32+1+1(半躺) 28+1+1(平铺)32+1+1(半躺)
额定功率 kw ≥ 221 221 213 199 199
比功率 kw/t ≥ 12 12 12 12 12
最高车速 km/h ≥ 110 110 110 110 11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5 75 75 75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 前 前 前
悬架类型 C C C C C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 ─ ─ ─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 ─ ─ ─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铺位排列型式 1+1+1 1+1+1 1+1+1 1+1+1 1+1+1
卧铺全长 mm ≥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卧铺宽度 mm ≥ 500 500 500 500 500
铺纵向间距 mm ≥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铺横向间距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上铺空间高度 mm ≥ 830 830 830 830 830
铺间高度 mm ≥ 800 800 800 800 800
护拦高度 mm ≥ 150 150 150 150 150
半躺式坐垫长 mm ≥ 1100 1100 1100 1100 1100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 ─ ─ ─ ─ ─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7 0.17 0.17 0.17 0.17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




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 家 车 型技术参数 郑州宇通 郑州宇通 郑州宇通 郑州宇通 重庆客车
ZK6118HWA ZK6118HWB ZK6118HWC ZK6120HWC CKZ6120SX1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24+1+1(平铺)28+1+1(半躺) 24+1+1(平铺)28+1+1(半躺) 24+1+1(平铺)28+1+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额定功率 kw ≥ 221 199 191 209 228
比功率 kw/t ≥ 14 12 12 12 14
最高车速 km/h ≥ 120 110 110 110 12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2 75 75 75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中 前、中
悬架类型 全气囊 C C C 全气囊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装置 ─ ─ ─ 装置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装置 ─ ─ ─ 装置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铺位排列型式 1+1+1 1+1+1 1+1+1 1+1+1 1+1+1
卧铺全长 mm ≥ 1900 (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 (含坐垫长)
卧铺宽度 mm ≥ 500 500 500 500 500
铺纵向间距 mm ≥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铺横向间距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上铺空间高度 mm ≥ 830 830 830 830 830
铺间高度 mm ≥ 800 800 800 800 800
护拦高度 mm ≥ 150 150 150 150 150
半躺式坐垫长 mm ≥ 1100 1100 1100 1100 1100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 装置 ─ ─ ─ 装置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20 0.17 0.17 0.17 0.20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




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 家 车 型技术参数 临沂飞燕 中通客车 中通客车 中通客车 中通客车
SDL6120WBNE LCK6126W LCK6126W-1 LCK6120W-1 LCK6110HW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三级 大型高一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26+1(平铺)30+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24+1+1(平铺)27+1+1(半躺)
额定功率 kw ≥ 213 228 228 268 199
比功率 kw/t ≥ 12 14 14 15 12
最高车速 km/h ≥ 110 120 120 125 11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2 72 68 75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中 前、后 前、中 前
悬架类型 C 全气囊 全气囊 全气囊 C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装置 装置 装置 ─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装置 装置 装置 ─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铺位排列型式 1+1+1 1+1+1 1+1+1 1+1+1 1+1+1
卧铺全长 mm ≥ 1900(含坐垫长) 1900 (含坐垫长) 1900 (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卧铺宽度 mm ≥ 500 500 500 500 500
铺纵向间距 mm ≥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铺横向间距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上铺空间高度 mm ≥ 830 830 830 830 830
铺间高度 mm ≥ 800 800 800 800 800
护拦高度 mm ≥ 150 150 150 150 150
半躺式坐垫长 mm ≥ 1100 1100 1100 1100 1100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 ─ 装置 装置(后置) 装置 ─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7 0.20 0.20 0.24 0.17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




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 家 车 型技术参数 中通客车 中通客车 烟台舒驰 烟台舒驰 北京北方
LCK6127W LCK6127W-1 YTK6120W1 YTK6120WA1 BFC6120WD2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26+1(平铺)30+1(半躺) 26+1(平铺)30+1(半躺) 28+1(平铺)32+1(半躺) 28+1(平铺)32+1(半躺) 28+1+1(平铺)32+1+1(半躺)
额定功率 kw ≥ 213 213 199 221 240
比功率 kw/t ≥ 12 12 12 12 14
最高车速 km/h ≥ 110 110 110 110 12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5 75 75 72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中 前、后 前 前 前
悬架类型 C C C C 全气囊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 ─ ─ 装置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 ─ ─ 装置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铺位排列型式 1+1+1 1+1+1 1+1+1 1+1+1 1+1+1
卧铺全长 mm ≥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1900 (含坐垫长)
卧铺宽度 mm ≥ 500 500 500 500 500
铺纵向间距 mm ≥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1950(平铺)、1500(半躺)
铺横向间距 mm ≥ 350 350 350 350 350
上铺空间高度 mm ≥ 830 830 830 830 830
铺间高度 mm ≥ 800 800 800 800 800
护拦高度 mm ≥ 150 150 150 150 150
半躺式坐垫长 mm ≥ 1100 1100 1100 1100 1100
空气调节装置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冷暖
卫生间 ─ ─ ─ ─ 装置(后置)
影视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音响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饮水设备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侧窗帘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阅读灯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时钟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装置
人均行李舱容积 m3/ 人≥ 0.17 0.17 0.17 0.17 0.20
特殊结构说明
注:悬架类型C-全气囊或复合悬架




高级(卧铺)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厂 家 车 型技术参数 北京北方 北京北方 北京北方
BFC6120WD3 BFC6120WD1S BFC6120WD3S
评定类型及等级 大型高一级 大型高二级 大型高一级
座位数+司机+导游 ≤ 28+1+1(平铺)32+1+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26+1+1(平铺)30+1+1(半躺)
额定功率 kw ≥ 195 240 195
比功率 kw/t ≥ 12 14 12
最高车速 km/h ≥ 110 120 110
匀速车内噪声 dB(A) ≤ 75 72 75
发动机位置 后 后 后
乘客门位置 前 前、中 前、中
悬架类型 C 全气囊 C
ABS(一类) 装置 装置 装置
缓行器 ─ 装置 ─
动力转向 装置 装置 装置
底盘自动润滑 ─ 装置 ─
滚型车轮 装置 装置 装置
无内胎子午线轮胎 装置 装置 装置
铺位排列型式 1+1+1 1+1+1 1+1+1
卧铺全长 mm ≥ 1900(含坐垫长) 1900 (含坐垫长) 1900(含坐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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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湖南省长沙市人大常委会


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长沙市人大常委会


1997年6月4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市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必须把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条例的实施。教育、规划、建设、土地等有关行政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五条 规划行政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规划,在报批前应征求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六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性质的,须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用地上兴建、扩建与教育无关的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确需临时使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用地的,须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中小学校、幼儿园需要用地时,在规划用地上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必须拆除。
第八条 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选址定点、校园建设规划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改建、扩建的规划设计 ,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停办、合并、分立、搬迁,由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时,每4000居民以上住宅区应按标准规划配置小学、幼儿园,每8000居民以上住宅区还应按标准规划配置中学。分散开发建设的住宅,必须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解决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增容。
有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控制性详规图纸,经审定后送教育行政部门。规划行政部门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检查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实施。
第十条 规划配套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规模的标准及其用地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千人口中按80名中学生计算配建相应规模中学,其用地面积分别为:18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15500平方米,24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18100平方米,30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31700平方米,36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37000平方米;
(二)每千人口中按80名小学生计算配建相应规模小学,其用地面积分别为12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9700平方米,18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11800平方米,24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13600平方米,30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15700平方米;
(三)每千人口中按40名学龄前儿童计算配建相应规模幼儿园,其用地面积分别为4个班规模不低于1800平方米,6个班规模不低于2700平方米,9个班规模不低于3700平方米,12个班规模不低于4700平方米。
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面积,不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具备时,应达到上述规定。
规划行政部门根据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模还应规划教职工住宅用地。
第十一条 中小学校正门200米半径的范围内,不得设置营业性电子游戏室、桌球室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娱乐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正门外两侧各2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公共厕所、垃圾站和机动车停车场;正门外两侧各5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集贸市场、摆设摊担;周边不得从事
有噪声等污染和危害安全的生产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倚中小学校、幼儿园围墙修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在围墙上打洞、安窗、开门。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 配套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筑面积,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配套相应规模的中学,其建筑面积分别为:18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6300平方米,24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8200平方米,30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9100平方米,36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11700平方米;
(二)配套相应规模的小学,其建筑面积分别为:12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2900平方米,18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4300平方米,24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5100平方米,30个班规模学校不低于6200平方米;
(三)配套相应规模的幼儿园,其建筑面积分别为:4个班规模不低于1200平方米,6个班规模不低于1800平方米,9个班规模不低于2500平方米,12个班规模不低于3200平方米。
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筑面积,不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具备时,应达到上述规定。
第十三条 国家举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建设资金,按照下列渠道筹措:
(一)市、县(市)人民政府的财政拨款;
(二)依法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三)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资;
(四)开发建设单位纳入综合开发计划的建设资金;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
前款规定的建设资金的具体筹措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鼓励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 配套的小学、幼儿园的报建图纸,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的,规划行政部门不得办理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六条 小学、幼儿园的建设应当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必须有教育行政部门参加。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用地、校舍及场地不得擅自出租、转让,不得擅自将教学用房改作他用,不得在校园内新建教职工家属住宅以及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 执行和维护本条例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 擅自改变配套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土地使用性质的,由规划行政部门依照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建设配套小学、幼儿园的,由规划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该工程违法建设部分造价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侵占现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的,由土地管理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或者依法处罚。
第二十三条 拒绝、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



1997年6月4日